從小我家有滿山滿谷的書。

每次書商都很愛來我家﹐
媽媽除了一開始想買給我的之外﹐
書商很奸詐的一定會身邊多帶一箱samples﹐
當他/她在跟媽媽推銷的時候我就會坐在旁邊開人家阿姨/叔叔的箱子﹐
自顧自的讀起來﹐
然後待會十之八九會開口問媽媽可不可以買這本那本書。
(難怪賣書的夫妻每次來我家都笑瞇瞇的)
我們家唯有買書不手軟﹐
我只要看到任何我喜歡的書﹐
就算這個月褲襠得勒緊緊﹐
我娘仍然二話不說全部包下﹐
這是我看過她買東西最阿莎力的時候。
於是我家成了社區圖書館﹐
幾面牆都是書櫃﹐上面都是書。

從小看久了文學性質濃厚的書﹐
一開始接觸到漫畫時簡直驚為天人。
由圖畫的方式也可以表現出那麼強烈的故事情節﹐
於是我開始收集漫畫。
漫畫和言情小說算是閒書類的﹐
有昇學壓力的我怎麼可能被容許花大把時間在這上面﹖
更別說還買漫畫回家放了。


記得最先開始收集的是機器娃娃﹐鳥山明著。
應該不少人看過吧﹐
內容很無厘頭﹐但很爆笑﹐令我覺得最有收藏價值的是它純熟的畫風。
後來慢慢的買了一些單行本﹐
還有一套7集的“排球小天使”(請原諒10幾年前的翻譯都是如此的俗氣)﹐
天啊﹐講到這部漫畫﹐太太太好看了﹐
講排球講技巧講Team spirit,
讓我一度決定要參加排球隊﹐
雖然夢想沒有達成﹐但在那年的排球托球比賽中﹐我是全班第一名。

我慢慢的﹐一本一本的買﹐
因媽媽不喜歡我看漫畫﹐
於是我從小就懂得暗渡陳倉這道理﹐
出外買東西不想讓媽媽知道﹐
小東西能夠放在衣服裡的便放﹐
進家門到房間再拿出來。
如果較大的就佔時(*typo)放在樓梯間鄰居小女孩的腳踏車上﹐
先假裝兩手空空大大方方的說“我回來了﹐什麼都沒買。”
然後之後再找機會趁媽媽不注意的時候再跑去把它拿進來。

很奸詐吧。
(我到這麼大還是會做這種事﹐真糟糕)


不過小孩的腦容量還是有限的。
我曾經把5本漫畫塞在衣服裡面用褲子紮著外面穿件大衣就什麼都看不見﹐
但拿回房間之後我卻只有書桌上的櫃子可以放(有門的)。
我想媽媽平常都不會來開這櫃子﹐
漫畫放這應該不會被發現。
所以說﹐自以為巧妙的偷渡漫畫進門﹐但卻全部放在書桌上頭很明顯的櫃子裡--這就是小孩子的天真﹐也可以說是愚蠢。


自從我開始買漫畫之後﹐
和我年紀相差4歲的大弟就常三步五十的跟我借來看。
我們像平常小孩一樣﹐
幾個聚在一起就會爭東西或吵架﹐
當我開始收集漫畫之後完全嚐到“決定權在我”的美好果實。
他只要跟我吵架﹐我就不出借漫畫﹐
如果要借他漫畫的話他還必須在我房門外面等﹐
我不讓他知道我漫畫放哪裡。
所以那一陣子他乖得跟小貓一樣﹐
誰叫他也想分一杯“機器娃娃”的羹。

我小心翼翼的收藏﹐
在我去完3天2夜的畢業旅行回家之後﹐
我第一件事就是打開櫃子看看漫畫“還好不好”﹐

!!!

我看到我收藏的漫畫少了10本!
不是全部不見哦﹐是只有10本不見形縱﹐而且還是“機器娃娃”系列的。
其他的少女漫畫一本都沒少。

各位福爾摩斯﹐讓我們來猜猜誰是當時不告而拿的小偷呢﹖


我一打開櫃子看到少了10本漫畫﹐
馬上氣沖沖的跑到我弟房間興師問罪﹐
他一開始當然是說他沒有拿﹐
小子想騙我﹐如果是我媽拿的我回家才不會如此的風平浪靜﹐
而且如果真的是我媽的話她一定不會只拿10本漫畫﹐而且還是機器娃娃的。
我非常﹑非常﹑非常的生氣﹐
直接把他房間看起來最容易藏10本漫畫的東西目掃了一遍﹐
拿起一個壞掉的舊書包﹐
一打開﹐果然裡面就是那10本失蹤的漫畫!

結果是我接下來3天整不和他說話。


當時小弟還小還不會和我大弟玩耍﹐我算是他唯一的玩伴﹐
在我盛怒的第一天他還一副不痛不癢的樣子﹐
到第三天我還在氣時﹐他開始怕了﹐跟在我後面想跟我道歉﹐維維諾諾的﹐
我也不是真的心那麼硬﹐
3天之後就不氣了。


現世報來得很快。


有天我補習完一進家門﹐
看見我娘面色鐵青的坐在客廳﹐
刷的一聲﹐我頭皮發麻﹐心涼了一半。
接下來就是一頓罵﹐
罵我浪費錢罵我看沒營養的東西﹐
(此時我心裡還在想﹕排球小天使不能算是不好的漫畫吧)
媽媽罵到氣極﹐
拿個垃圾袋衝去我房間﹐神準的打開我以為全世界都不會發現的漫畫櫃﹐
把裡面全部漫畫一股腦丟出來﹐
然後霹靂扒拉撕爛。
我一直哭求她不要啊不要啊...
沒辦法﹐我的精心收藏全部付之一炬﹐一頁都不留。


我除了哭也不能幹嘛﹐
一直哭一直哭﹐
後來我弟趁我媽去洗澡的時候跑過來我房間﹐

“姐﹐我趁媽媽不注意時偷幫你留了幾本下來...”




事情過了很久以後﹐
我手上只剩下2本被我大弟藏起來而沒遭到毒手的漫畫。
說也奇怪﹐這剩下的2本機器娃娃﹐我再也不覺得好看了。

而我也不再對漫畫瘋狂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ycemilysay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