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洗了床單,晚上大B在裝被套的時候,我在他旁邊對著床鋪唸個不停,十分依依不捨,因為從明天開始,這條跟我10年的羽毛被要下台一鞠躬了。

保暖並不一定得和厚重成正比,當時就是因為它又輕又暖才成為我的知己。對於一條蓋了10年的被子來說,它已經算被照顧得很好了。我尤其喜愛它的罩單的質料,穿短褲睡覺時覺得整條腿夾著都無比舒服。最重要的是,我這10年來一年四季都擁它入睡,沒有換過,跟著我飛到西又飛到東,傷心時擦著我的眼淚,在我失去意識時給我溫暖,陪我失戀又陪我戀愛,跟著我從單身變人妻,整條被子充滿我的香味,除了有極親密的關係, 我們有無比深厚的感情。

怕冷的大B蓋著一條一旦掉到床下我就拉不上來的被子,我翻著白眼說重得要命,他說這樣厚厚的壓著比較夠力,所以他一直覺得我這條輕飄飄一捏全都是空氣的被子怎麼可能保暖,但其實我睡著的時候體溫很高,看情況手腳還會自己伸出去調節溫度,所以自體發熱器不需要蓋太太厚重的棉被。

除了對於厚度的需求不同,大B有搶被子的習慣,加上我被吵醒就易怒的脾氣,於是一張床上兩條被子,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這幾年來,我開始會墊個枕頭在小腿下,順便還買了一條大型抱枕(嘿啦嘿啦我睡覺毛病很多啦),然後再加上我們頭枕著的一人一個枕頭,然後再加上兩條 Queen Size的棉被,然後再加上兩個成年人,整個床像個超載的小貨車,東西不是互相碰撞就是多到滿出來。

而且我們的床還是20年前台灣雙人床的Size,兩個睡覺枕頭並排也就差不多那麼寬, 大B的高大身材一平躺就填滿了半張床,哪天任性一翻身我就馬上就變成他窩在他腳邊的貓,雖然從未在醒來發現身在地毯,但倒是時常被他的手肘抵住我的眼球睡過, 在好幾個被擠醒的夜晚,我曾認真想過,到底該先踢老公還是抱枕下床。

最近實在受不了,小矮人都已經覺得擠了,大巨人只能原地翻身真的是難為他了。於是在上回去美國時,趁大打折買了一個 King-size中最厚最膨的羽毛被,希望大號的棉被可以同時符合我們的需求。

被子之後是被單, 竟然沒有我們想像中容易買:材質好的太貴,便宜的花色不好看,觸感好的沒有我們要的顏色,什麼都好的卻沒有正確的size。雖然棉被買好了,但因為一時之間被套還買不到,只能放在一旁納涼。

不曉得是否今年冬天真的比較冷,還是我的身體變比較虛,十年來第一次讓我覺得有點薄,半夜竟然感到有點涼,看來它真的老了。

好不容易在今天買到被單,現在在洗衣機裡攪著,今夜是我與我的愛被相處的最後一晚,

明天它就要退休了,此刻我的心情有點複雜。


Bye bye,我的老友






Hello 我的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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