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愛美麗閑聊兩三事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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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寫完09年回顧,整個人還沾沾自喜地活在[哇我過得好精彩好快樂]的心情裡,鳥事就這樣接二連三的發生了。都不是一些會讓我大爆怒的東西,可是惹毛我倒是真的。(好啦,我還算容易被惹毛的,之前那位中醫杯杯要我不要生氣,果真是強人所難)

首先,我做了很多吃力不討好的事,對啦,明明就是甘願做歡喜受,可是付出心血完全收不到友善的回應,想起來還真的頗賭爛。大多數人會寧願自己吞下去,可我再三思考以後,決定誠實面對告訴對方我的感覺,現在幾乎要變成撕破臉狀態。我抱持平常心,這些年來,我已經比較能夠看開這種隨時來隨時走的緣份。

再來,最近和好友之間,不時有一點原則上的小衝突,都不是大件事,可是林林總總的說起來,就也不是真的太順利。不過好友就是好友,說開了之後,大家都能明白並且不 take it pesonally,可是心裡頭卻有[好險,又上了一課]的沈重感,畢竟在捍衛自己的原則的時候,就是檢視自己原則是否合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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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認識大B的時候,他自稱自己是個熱愛睡覺的人。

曾經在社團的討論版上看過他寫下:

希望我有另外兩個分身,這樣一個可以狂打電動,一個可以睡大頭覺,一個可以陪老婆。可想而知,他人生的三大要事是 game,睡覺,還有女人。

相處這麼久之後,發現這三件事情的對他的重要性還是有前後順序的:女人>電動>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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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看到了不能不伸出手,同時覺得不該用同樣的標準要求別人,但又很難不計較,做人好難。

不過說到底,還是歡喜做甘願受,能夠一笑置之的事,根本就不該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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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我好像從來沒有寫過回顧一整年的文耶!

其實是因為每次到年底的時候,通常都先被一連串的考試轟炸,然後好不容易放鬆的時候,開始瘋狂shopping,clubbing,還有滑雪,穿插交錯,一路 Happy 到新年,哪裡有時間寫回憶錄?

今年既然想到了就來著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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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是姊姊。

家裡有兩個弟弟,除了在爸爸那邊有一位常年住台北並且不常見面的表姐之外,在媽媽那裡,我還是最大的表姐。

姊姊=榜樣=責任,這是大人一直不停的給我灌輸的道理。可是,我是隻嚮往自由的鳥,是天生反骨的水瓶座,比起我兩個弟弟的乖巧,我的行事作風實在不適合做他們的榜樣,以致於在他們面前,變成說是一套做是一套,[榜樣我]和[任性我]互相衝突,常常不自覺的說出前後矛盾的話,做出不知所謂的事情,然後理直氣壯,其實心虛得緊。最糟糕的是,我甚至不敢保證我的家人能夠接受真正的我,這完全是我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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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B的世界裡沒有小心輕放這回事。

相較於我和我婆婆走路像貓,大B在家走路猶如巨人來襲,從樓梯上走下來以為巨石滾落,碰碰碰的好大聲。我們的睡房剛好在書房上方,每次他在樓上走的每一步,都會導致樓下書房天花板的燈震動不停,還會發出輕微的玻璃碰撞聲,我真的很怕哪天燈就這樣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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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換了照片)



有時候夫妻生活真的是這樣的,如果可以處在同一個空間做同一件事,或者做不同事,或根本不做事,都可以感到自在安心不無聊不尷尬的話,我想不到除了[幸福]以外的字眼可以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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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B不曉得在嚼什麼)


 
 

我現在一個禮拜才去我婆家一次。

通常我在的時候,婆婆就會很自然的希望我做菜。一開始有點反叛,心裡會嘀咕一下,可是菜刀鍋鏟一上手,就可以很專心的切菜,然後我婆婆就會默默的去洗菜,我們現在都已經很有默契的分工合作,7道菜可以在1個半小時內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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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起來,我還是有一些好習慣的(雖然我的懶散基因概括了大部分)。

我煮飯的習慣還可以,會邊煮邊洗,切完一道青菜或是蒜頭就會洗一次刀子和粘板,水槽裡有東西會順手洗掉,髒碗不會放隔夜。垃圾會當天清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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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一直是個非常迷戀文具的人。

筆,筆記本,信紙,貼紙,和書籤,沒有一樣我不愛的,從學校的福利社到百貨公司的文具部,我愛逛逛逛,一個都不放過。

小時候零用錢也不多,大部分時候都是眼睛渴望,口袋絕望,每個筆袋拿起來摸一摸,每隻筆拿起來試寫一番,每天這樣去一回也爽。

上學最開心的時候,就是在買到超酷的筆袋之後帶去學校,感覺好像現在穿了一件新買的超喜歡的大衣走在路上,那種搖曳生風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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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沒有在江湖走跳之後,出門都是帶個大包,已經很少用小包。

大包的好處是可以裝很多東西,壞處,也是可以裝很多東西。昨天出門的時候,我幾乎是像拎麻袋一樣的提著我的大鼓包,整個包塞到滿出來,連自己都很想笑。

基於小叮噹的個性,我的包裡幾乎 什麼都有,出門前臨時想到要帶什麼,也不檢查包裡是否已經有了就往裡頭丟,加上我是懶人國的子民,和加上這幾年買的包幾乎是百搭,所以我常一個包走遍天下,也就減少了大清理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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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雞掰,自己正在熱衷的事情,就會一直催促大B一起來參與,我自己不愛的東西,我便會說一大堆這個東西的壞話,企圖阻止他。大部分的時候他都會口頭上敷衍我幾下,等我這陣癮頭過了之後就不會再去騷擾他,他很明白一個道理,這個時候如果跟我認真就輸了。

唯有買零食這件事他的決心很堅定,我怎樣都影響不了。說穿了我自己不愛吃零食也不愛他買零食,所以一直覺得他的眼光很差,從買的零食種類(例如南美某個國家的鍋巴)到完全不選牌子的態度(明明有台灣泰山八寶粥不選選泰國的),我都十分有意見。

每次一進超市兩人就默默的分道揚鑣,他時再聚頭時只見彼此各自提一個拉一個,我拿的全都是菜,他拿的全都是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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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和許久沒見的朋友碰面,會是這樣子的:

約好要見面的時間地點之後,心裡開始不知是興奮還是緊張,畢竟這麼久沒有見面了。

妳細心排算好洗頭的時間;是要前一天晚上洗好吹好這樣第二天頭髮才會柔順光滑,還是要第二天出門前洗再根根吹乾,稍微上一點護髮霜,祈禱平時不聽話的毛髮可以乖乖服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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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幸運遇到B,更感謝公公婆婆生下他,還把他教得那麼好,來給我當老公,我充其量只是眼光好而已,好慚愧,。

除了有默契,互相配合得很好之外,他的出現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讓我不再覺得自己是怪咖,原來我這樣的個性不但可以WORK,還有人欣賞,願意摸透我的脾氣,覺得我很棒。

有他在,快樂的時光更快樂,遇到挫折了也變得不那麼沮喪,不那麼難應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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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好像圖文不合,不過這是J當天點的飲料,別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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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回想一下,前幾天說過什麼恐怖的話。

不曉得是不再出沒那些需要證明自己是[法定成年人]的場合,還是每次都和成熟的大B走在一起,這幾年越來越少被人查ID了。

昨天去看一個明明是展出一些正經玩意兒,卻在賭場裡辦的展覽。參觀完,走出展覽廳就是賭場,我們被一個保安攔下來要看我們的ID,當然,在四人紛紛掏出皮夾證明自己的年紀之後他就放我們走了。B轉過來對我說:妳一定很爽對不對?同一時間,我也轉過去對B竊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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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與大B交往時也不是事事都如此契合,我們也爭吵過,賭氣過,當然還有交換不同價值觀過。

在成為他的女朋友以前,他心目中的女神是長髮優雅有氣質端莊淑女的大家閨秀型,我還記得曾經一次的爭執是因為我坐著卻把腳翹到椅子上,他覺得這樣很難看,而我覺得那天穿長裙而且是在他房間內根本無妨。總之現在我的言行舉止,和他以前理想中的女友(或老婆)仍有段距離。

長髮,當時我有。打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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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週末,全家跑去Whistler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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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棉被有生命,它的盡頭將會是怎樣的?

我知道被套可能最終會洗破,或者拉鍊卡住,釦子掉了一些,可是裡面的[棉被]本身呢?

我想大多數人應該都不曾用一條棉被到它真正[最終]的時候,可能買了一條更好的更新的然後把舊的束之高閣,可能家裡的狗不乖尿在棉被上太臭無法忍受所以忍痛丟了,可能因為要飄洋過海不方便所以留在原處不帶走,應該沒有人真的把棉被蓋到完全不能再叫做棉被的時候吧。(例如說破了一個大洞無法再讓人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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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你們有沒有,嗯,怎麼說,做某一件特定的事時會有一個自己的小宇宙才知道的規則,明明知道不合邏輯,可是每次遇到的時候總會有同樣的反應。講白話一點,就是[癖]。


溫哥華這裡的馬路口都有個給行人專用的按鈕,從我剛來加拿大開始,我就一直認為如果按那個鈕,控制中心或是這台機器本身就會縮短這次紅燈的時間,好讓行人通過。但,如果我狂按很多次,這台機器就會認為我是殘障,所以會更快變綠燈,對,我知道上面這句話狗屁不通,到現在我跟我媽講他笑得噴口水了我還是按個不停。奇怪,我算是個愛惜物品的人,可是每次要過馬路時就會很沒水準地狂按鈕,按電梯鈕就不會哩。


我喝水有個壞習慣,一定會留下最後一口怎樣也喝不完,我也不是故意的,或者說,我根本沒注意過,是大B發現我這個壞習慣的,而且不只喝水,喝飲料果汁都是,而且不分杯子還是瓶子。每次他都會拿著剩下一口的水或飲料瓶,在我眼前晃來晃然後說:泥砍砍泥砍砍,這是誰做的好事!我也漸漸注意到這一點,想了很久,發現這可能跟我怕極了奶粉泡的牛奶這檔事有關。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十分害怕用奶粉沖泡的牛奶,尤其是在牛奶裡載浮載沈沒有泡開的奶粉塊,呃啊,光寫到這裡都讓我反胃。小孩不喝牛奶,讓我媽傷透腦筋,以前哪裡那麼容易買鮮奶,就算有是有錢人家才下得了手,所以我媽實驗許多不同的方法泡牛奶,我記得以前我媽偶爾要早起監考沒時間做早餐,我爸胡亂拿起杯子隨便卡兩勺奶粉倒熱水喇三下就給我,吃早餐簡直是酷刑,認真覺得或許吃屎好過一點。扯遠了,反正我媽到後來發現用打蛋器在鍋子裡最容易打散奶粉,而且也打得最散,可是沖泡再怎麼細膩的牛奶在杯底最後一口處多少有些沈澱,所以一般我都不喝的。那些阿華田巧克力每次杯底都會剩下一條線的粉狀深色沈澱,對,那些我也不喝的。我的意思是,可能就是這樣習慣不喝最後一口水吧,總之,我缺乏仰頭一次灌盡的勇氣(這個藉口解釋地既費時又費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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