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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與大B交往時也不是事事都如此契合,我們也爭吵過,賭氣過,當然還有交換不同價值觀過。
在成為他的女朋友以前,他心目中的女神是長髮優雅有氣質端莊淑女的大家閨秀型,我還記得曾經一次的爭執是因為我坐著卻把腳翹到椅子上,他覺得這樣很難看,而我覺得那天穿長裙而且是在他房間內根本無妨。總之現在我的言行舉止,和他以前理想中的女友(或老婆)仍有段距離。
長髮,當時我有。打勾。
氣質,我...還沒有,可是可以改進(有嗎)。
指甲油,大B不喜歡。
其實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就有咬指甲的習慣,這是種輕微的精神官能症(輕者如我咬指甲,有人會撕嘴皮,有人會撕手皮,重者會割腕撞牆,均屬於此類),一緊張 焦慮就咬得雙手指甲光凸凸,完全克制不住,有時咬到指甲都流血了還不肯罷休。讀高中的時候還曾在一次寫數學考卷的同時把雙手留得美美還擦指甲油的手指在一 個小時內全部摳光,噯,在考試耶,腦袋要一邊想,手不但要寫,還要撥空出來讓左右手互相摳對方的指甲,可見我這個壞習慣有多麼根深蒂固。
但有時生活比較不那麼憂鬱的時候,還是會出現[不如留長一點擦指甲油吧]的想法,加上那時天天往外跑,突然發現手指的美觀還是很重要的,於是我開始蓄指 甲,對別人來說或許不值一提,對我則是一個需要極大的自制力才能控制的事。我的指甲不容易斷,而且不算短,稍稍留一點點白色的部份,加上細小的手指,擦起 指甲油算不錯看,而且我發現,我不愛那些珍珠白或淺粉紅的公主色,每次買指甲油,總愛選那些深紫色孔雀藍或者墨綠中帶金粉的誇張顏色,像前幾年流行的黑色 指甲油,早在6年前我就已經在擦了。(不過現在誇張爆凸的水晶指甲我就敬謝不敏了)
可是,大B不喜歡。
我們不要爭辯女人在愛情裡的犧牲還是自主權這個問題,有些時候兩人的相處,如果改掉一些對自己無傷大雅的習慣其實無妨,我又不是蔡依林,不會不在指甲上作 文章就[像沒穿衣服],不擦就不擦,反正我也不是一個多勤勞的人。所以,我就回歸到一緊張就[可以]咬指甲的日子,其實,這個(壞)習慣一直陪著我,總覺 得在緊張的時候若有[什麼事可以做]可以稍微化解一下焦躁的情緒,不然雙手不知道往哪裡擺的感覺還真是難受。
偶爾咬啊咬的,留長的念頭偶爾也會冒出,不過因為沒有常擦指甲油的習慣,而且擦完還要有一小段時間的殘廢樣,往往在[馬上要出門了來不及擦],[要煮飯了待會再擦],[這幾天沒有要出門我看算了]的雜念下就拋諸腦後,不然一個不注意下又開始咬指甲了。
今年爸媽來這裡待得稍久,我和大B簡直過得跟公主和王子一樣,我幾乎沒有碰過廚房,每天吃完飯都會有削好切好的水果送到我們面前,早餐還可以點菜,連吃個 維他命媽媽還會端水和藥丸過來,我需要做的只是抬頭張口還有吞嚥這個動作而已。可能過得很悠閒,咬指甲這個動作就減少了,某日突然發現指甲前端已經冒出好 久不見的白色前端。既然不用做什麼家事,加上前幾個禮拜某次失心瘋買了一罐藍色的指甲油,索性就擦了起來,過一過癮。大B喔,他現在已經習慣整個我,不會再去在意我頭髮長短和指甲的顏色了。
擦了指甲油就比較不會去咬指甲,指甲也就漸漸留長了些,一些以前不覺得如何可是現在突然覺得礙事的理由出現了。第一,打字變得卡卡的。當然啦,一直一來我都是用光凸凸的手指觸碰鍵盤,指甲長了打字常會[摳]到鍵,很不順。第二,指甲內非常容易藏污納垢,隨時隨地都會藏一些像搓下來的[仙]的東西,擦乳液或防曬油也會積在裡面,最要命的是,我有那種[喜歡清細縫裡的藏東西]的癖(請參考 我的癖),手上若有長指甲,十個縫老是在我面前晃來晃去,我是十分沒有抵抗力的,問題是整天摳指甲裡的髒東西並沒有比整天咬指甲好看到哪裡去,上個禮拜我眼角瞄到拍攝的模特兒拿我給她的牙籤默默的摳她指甲裡的污垢,不知為何萬分的眼痛,可是看到別人玩弄自己的指甲(偶爾會咬一下)卻沒有這麼強烈的感受,突然間就明白了一個道理,我花那麼多的精力維持指甲的美觀,卻沒有因此而帶來方便,這是何苦呢?如果這是我的小宇宙運行的道理,我又何必拔除自己而變成別人咧?(有這麼嚴重嗎)
昨天晚上發現指甲變更長(不過是白色前端由一公釐變兩公釐),乾脆開始剪指甲。剛剪完的指甲緣粗粗的,左右手沒事就在那邊互相欣賞著剛被修理的前端,索性就又摳了起來。
現在兩手又回到光禿禿的樣子,好熟悉,好自在,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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