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否認我是一個很愛抱怨的人,明明自己老是偷懶,卻抱怨好多事沒有做,或者為何非得做這個做那個,然後又對別人說[哦妳在家裡閒閒當貴婦]這種話很反感。事實上沒錯啊,我不會擅用時間去完成自己想要做的事,對於份內的責任又覺得很疲累,那麼這樣的生活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上禮拜有天一覺醒來,我突然想通了。

人有沒有工作跟無論戶頭裡數字無關,每天若無[應該做的事],你會發現自己並沒有其他想做的事,因為整個人都怠惰了,這就是為什麼我生活越忙碌網誌就越常更新(牽拖),所有人全世界都用很快的速度進步,關在小房子裡的主婦也應該要達到某些目標才行。

於是我換個角度想,如果把我應該要做的事情當成是一份工作的話,哇,那簡直是世界上最棒的行業了,雖然工時長並且需要隨call隨到,幾乎沒有下班時間,但是我有個不但永遠不會指責我的老闆,無論我說什麼做什麼都會得到他的讚賞與支持,每天的工作內容完全隨我自己安排,不用出門塞車淋雨搶時間,天氣好還可以隨時下班出門走走,如果真的狀況不好,說一聲[我今天什麼都不想做]也OK,比起對討厭的客戶陪笑臉人家還不一定買單,照顧隨時會爆炸的兒子卻有很甜蜜的時刻,米蟲這個稱謂只是一個自嘲的心態,其實如果要的話,我每天有很多很多很多的事情待做,根本沒有所謂的悠閒時光。

所以我開始督促自己,每天把[應該要做的事情]完成之後再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要在家時就要不停的做家事,再怎麼懶都要變出個湯麵來做正餐,小孩一睡覺我馬上開始吸地洗衣,如果可以的話,每天要做一件自己沒做過/害怕的事情,只要get your hands dirty,其實沒有什麼事是難得倒的,只是要不要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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