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不是限量商品
Jun 29th, 2007 by 魔女 http://majo.dominatus.net/?p=214#more-214
我覺得很多人有個很怪的態度,「憎人富貴嫌人窮」,在我愛去的八卦親子網站就常常出現這種事情。高收入的人通通不可以抱怨自己家裡收入減少,只要哪個人說原本月收20萬的說減薪一半變10萬很是苦惱,馬上有人大力批評「有10萬已經很好了,還有很多人一家一個月才五千塊你有什麼好叫」之類,非常有自己家過不好,別人家也不能好過的樣子。
共產黨就是這樣革命成功的。非要搞到大家一起愁雲慘霧就爽了。
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好像都會覺得世界上的「幸福」是限量商品,只要別人搶走了,自己就得不到,所以「如果我不幸,你也不能好過」,這樣才叫體貼有同理心。
曾拍過多支廣告的十二歲男童星,與十四歲吳姓少女網路交友兩年,為了她還要求父母搬家轉學到嘉義市;最近童星父母發現兒子在網路視訊上脫光衣服,認為是少女慫恿,控告少女涉嫌妨害家庭。
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審結,認為童星從未離家,也未脫離家庭,本案不付審理。法官曾問讀國一的少女在網路視訊上「看到什麼?」她回答:「看到黑黑的。」當時還叫童星不要開玩笑,「我是要看你的臉,不是屁股」。
檢警說,童星拍廣告也參與戲劇演出,他在網路上有「XX家族」;吳姓少女小學六年級時就是家族成員之一,兩人常在家族網站或MSN線上聊天。童星原本就讀台北市私立貴族小學,今年三月間舉家搬到嘉義市購屋定居,就讀某公立國小六年級,但常常請假未上學。
童星的父親說,吳姓少女涉嫌誘拐兒子到嘉義住,且引誘兒子在網路上脫光衣服,全裸做出猥褻動作,懷疑對方側錄視訊猥褻錄影帶,請教律師後,認為構成妨害家庭罪嫌提出告訴。
男童父親每天搭高鐵到台北上班,記者問他為何對兒子言聽計從,他說:「當然囉,我們就只有這一個寶貝兒子,不然,怎麼辦?」最近他兒子才要談兩個節目簽約,擔心這個事件影響簽約。
本案雙方都未成年,法官審理時很小心,意外發現他們竟然沒見面過,第一次見面竟是在地檢署偵查庭,雙方「遠遠遙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