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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挖到一無敵棒的blog...

以下是比較嚴肅的一篇
她的其他篇也是讓人笑翻天 (請看她“真囉唆”的分類夾)

作者:脫掉高跟鞋




同性戀是一種時尚?


「大學生把同性戀當時尚」,這是我前陣子讀的報導文章,提到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說明沒有同性戀先天傾向的大學生們,如何渴望成為同性戀。

這個年,頭都變了啊。

我還清晰記得那年冬天,我的同性戀朋友賤嘴阿春(對,他堅持自己名字要叫春)在昏暗的Bottom pub,對著我們一群朋友特別是對著Rita說:「你叫我怎麼和家裡說呢,一家兩兄弟都是gay。」他眼中的深沉,讓我到現在也忘不了。他要Rita和他假結婚來對家裡有個交代。

我也還記得阿夢點著香煙告訴我她是T的那個夜晚。事實上我早就心知肚明,我不需要她說。但她非要望著我的眼睛親口一個字一個字的說出來,那種儀式性的交心其厚重下墜的感覺,二十歲的我幾乎處理不了。

我的同性戀朋友們,沒有特別有創意、沒有特別帥、沒有特別淫亂或是特別悲情。一般人有的他們都有,會得上班賺錢、會渴望天長地久、會想要中樂透、會罵幹林涼滾遠一點。他們通常是high的,但不快樂起來是真的很low。

我用盡所有想像力去理解他們承受的外在壓力,但到現在都還不敢說知道的很準確。只是這社會對於異己的不寬容,我是有點了解的。電影The Family Stone(中譯:婆家就是你家,這中文片名簡直牛頭不對馬腳到極點,還有,這根本不是時尚喜劇,硍!)中有一段,Sara Jessica Parker對於自由派的未來婆婆鼓勵希望自己兒子是同性戀的做法感到很不解,她說:「我不會鼓勵自己兒子成為同性戀,不是因為我對同性戀有什麼意見,而是因為我知道這個社會對同性戀來說並不容易,你怎會希望自己的孩子去面對那樣的狀況呢?」電影中隨即安排一場婆婆翻臉全家雞飛狗跳的劇情,來襯托Sara此拘謹角色的格格不入。

是的,這就是我想說的。如果你真的是同性戀,能勇敢真誠的面對自己,我覺得很棒。但如果你其實不是,卻因為覺得當個同性戀好酷喔而想嘗試,那你真的不知道你面對的是什麼世界。而且這種時尚包裝的假自由,都是圈外人淺嘗即止的即興之作,進可攻退可守,根本太狡猾。

要打破成規需要非常手段,過猶不及可能都是方法,我寧願相信把同性戀當成很in趨勢這樣極端的想法,至少能給某些人不再排斥的勇氣。但容我做個小小提醒:性向不是服飾,感情也不是流行,不是過季了就可以換掉的,更何況你還有可能會傷害了別人。不論同性戀、異性戀、人鬼戀、碗糕戀都無關時尚,感情都該慎重,我真心希望沒有人是抱著好玩的心態而去戀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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