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哥華感覺還好
回台灣的的時候感覺特別強烈
蔡依林現在真的是紅翻天了

我本身對她沒有什麼特別喜惡
只是覺得﹐
她並不特別漂亮
唱歌也不特別好聽
但是她很努力
well,有些人很努力加上包裝還有運氣
就可以成名
她就是一個成功的例子
不過呢
在台灣實在太恐怖了
走在街上到處都可以看到她的海報
到哪裡都可以聽到她的專輯播放
電視上報紙上天天都有她的新聞
(因新聞重要性而又版面大小的不同罷了)
我不是質疑她應不應該紅
而是懷疑
到底是這個社會強迫推銷讓我們熟悉她這個商品
還是她的努力有目共睹讓大家喜歡
還是台灣人的taste不同

Anyway
突然有種想法
如果我是蔡依林
8點鐘的時候還在小巨蛋開演唱會
有上萬名歌迷排幾個小時的對等著來看我等著來聽我
我嘶吼﹐我擺動身軀
萬人朝聖﹐連我自己都認為我自己是公主
12點的時候我回到家
或許請羅志祥和幾個朋友來家裡打麻將
邊喝啤酒嘲笑今天報紙上又報導我們的緋聞
或者有人也附和說“大家都認為你們在一起﹐你們不如在一起算了”
2﹐3點的時候要睡了﹐
邊敷面膜邊打電話給經濟人confirm明天的通告
和他討論明天要是記者問到周侯戀我該回答什麼
早上8點又要起床
來不及化妝只得帶帽子出門到公司去
被門口狗仔隊拍到沒化妝的樣子--shit!!
明天又不知道要被寫成什麼樣子了
.
.
.
.
越寫下去就覺得藝人好可憐
每天發生的每一件事都像炸彈一樣
蹦蹦蹦
在生活裡激起不只漣漪
而是四濺的水花

我想
如果我是蔡依林
我要有很強的心臟
因為我必須在情變傷心的時候要隱藏要微笑
在聽到他與她分手時內心竊喜卻要裝冷漠不干己事
喜怒哀樂的表現都必須以會不會影響我的形像作為考量
每天要面對那麼多有關的正確的或捏造的新聞
什麼該解釋什麼該就讓它算了都該拿捏準確
如果不是有很強的心臟
早就崩潰了


還好我是平凡的愛美麗
煩惱的事情頂多是開車超速被開罰單
銀行裡面怎麼沒有錢
今天肚子餓不知道該吃什麼
諸如此類的問題
但我可以自由戀愛
我不用遮掩
我寶貝也不用匿名
我們可以大方的在大街上親吻
我可以和好友去clubbing喝到掛
明天不會有聳動的標題出現在報紙上
我可以和一群朋友男男女女一起party
也不會被認為我一次劈腿多男
今天穿了低胸裝
也不會會有人拿我胸部做文章﹐指指點點﹐說我忽大忽小
我還可以享受揀便宜的樂趣
不會被認為賺那麼多錢還那麼cheap


這樣看來
還好我不是蔡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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